不是醫生?沒關係!可以在網上租借一個執業醫師證行醫;沒有診所?沒關係!可以向合法醫療機構“承包”一個科室開診。記者調查發現,國家明令禁止辦公室出租的門診“承包”已形成一條灰色產業鏈,掛羊頭賣狗肉的“院中院”現象正坑害越來越多的病患。
  醫師證、牌照出網站優化讓,給錢你就可以開診
  “廣東天河大型綜合門診轉讓或承包,占地300平方米,非誠勿擾。”記者根據網上留下的聯繫方式撥通了電話。對方聲稱,這是一家民營醫院,兩層,占地300平方米,床位53個。“承包費每月3萬元,如果包網站優化水電費、管理費等全部包進來,每月5萬元。”
  在行業內頗有知名度的康強醫療轉讓網上,類似這樣的門診承包、出讓案例宿霧比比皆是,並以行政區域、企業類型、轉讓模式分門別類展示。僅以廣州為例,記者就搜索到557條關於醫院門診轉讓、出租的信息。
  網民為“刁洺”的賣家告訴記者,他在天河區擁有兩個大型門診部,其中一個門診部用於出租,設備齊全,註冊科目繁多,有兒科、婦科、口腔科、中醫科、B超、化驗等。占地面積約420平方米,目前已經承包出去。“另一個門診部打算直接轉讓出去,轉讓費78萬元,就網站優化是把法人資格都變更到你名下。”
  更令人擔憂的是,醫師執業許可證竟然也可以在網上出租。來自大連瓦房店市的王小姐,兩月前在網上發佈了出租公告。“我之前一直在一家社區門診工作,但去年才領到執業醫師許可證,但最近打算不乾這一行了。”她說,“打算把證件出租出去,租金2000元一個月。”
  “我的同事也是這麼做的,租給了一個南方人,但是年檢註冊必須要親自去趟南方,比較麻煩,所以我只打算出租給本地人。”王小姐說。
  此外,護士證也可以出租,約1000元每月。這些出租者告訴記者,出租時彼此簽訂一個責任認定合同。一名王姓醫生說:“我會要求對方不能用於非法經營,如果一旦被相關部門沒收,對方必須得賠償損失。”
  據瞭解,根據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條例,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不得偽造、塗改、出賣、轉讓、出借;任何單位或者個人,未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,不得開展診療活動。
  沒有資質照樣可“承包”門診
  位於廣州白雲區鐘落潭鎮郊區的濟民醫院共兩層,目前有員工約30名。據該院負責人溫建清介紹,濟民醫院已註冊科目,包括兒科、婦科、男科、中醫科、骨科等,“但對外營業的只有男科和婦科,目前只有口腔科承包出去。”
  “口腔科占地約40平方米,承包需要給3萬元押金,每月向醫院繳納6600元租金,不包水電費。”當記者問為何收押金時,溫建清說:“我也擔心出現醫療糾紛承包者拍屁股跑了,我還可以用這筆錢善後。”
  當記者提出,自己是醫校畢業,但沒有執業醫師證,不知是否可以租借他人的證照在此行醫,溫建清說:“一切交給他來處理,只是在登記註冊時,讓醫師證本人到場露個面,兩個月後,就可以歸還原件,留下複印件備案即可。”
  隨著調查的深入,記者發現,醫師證出租、門診承包轉讓已經形成一條灰色產業鏈。靠近天河城商圈和廣州火車東站的威利斯門診部,是一家科室較為齊全的醫療機構,該門診部經理陳健帶著記者參觀了一個只有10平方米大小的中醫科診室,並開價每月2萬元的租金費。
  “你沒有執業醫師資格也可以,我們手上資源豐富,可以幫你請醫生,但由你給醫生支付工資。”陳健進一步指出,這意味著科室承包後,由你自負盈虧,“能否掙錢就看你的能耐了。”
  這種打著合法醫療機構的幌子、引進不具備資質的人員參與行醫的“院中院”現象是否受到監管?“我們不怕查,承包合同是院方和承包者簽訂,如果雙方不捅出去,衛生部門也查不到。”不少醫院負責人說,衛生部門一般一年檢查一次,檢查方式就是聊聊天,看看賬,喝喝茶就走了。
  “衛生來檢查,我就說我們是雇佣關係,不說是承包就好了。”陳健說,現在這個行業都很難,一些三甲醫院也暗中搞承包,“這都是行業潛規則,大家心照不宣,也不會互相舉報。”
  托管還是承包?衛生部門分不清楚
  今年10月中旬,19歲的張佳興在廣州某後勤醫院男科接受前列腺炎治療,11天便花了4萬多元,其中光物理治療一項就花費兩萬多元。錢花了出去,癥狀卻不見好轉。最後,張佳興將此事在網絡曝光後才發現,原來這家醫院的男科已經給承包出去,用於治療的4萬塊錢還不能報銷。
  記者調查發現,當前醫療機構非法出租承包科室主要集中在民營、地處城鄉結合部的醫療機構,並主要集中在口腔、牙科、男科、婦科、體檢科等科室。
  廣東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廖新波說,門診承包、“院中院”等現象,因醫療質量不過關,容易貽誤病情,高收費、大檢查更是把病人當成提款機。
  然而,記者採訪發現,如此“損人害公”的“院中院”亂象並未引起基層衛生部門的足夠重視。廣州市衛生局方面回應稱,未收到互聯網上承包門診、買賣機構牌照及執業醫師證的投訴。而事實上,互聯網已經成為發佈門診出租轉讓公告的大賣場。
  該局衛生監督處副處長鄭雲表示,“衛生監督的檢查通常是一年一次,投訴一起查處一起。但科室承包多半具有隱蔽性,監督也不易發現。”
  “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引進社會資本合作辦醫的通知,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採用各種方式聘請和委托參與醫院管理,由此衍生出的‘托管’概念,形式上和承包差不多。”廣州市衛生局醫政處副處長徐國智無奈地說,“特別是文件中提及的‘各種方式’參與,托管和承包的界限,我們也分不清楚。”
  文/新華社記者 周強  (原標題:門診“承包”網上公然叫賣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c01acigy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